中國大陸工信部:新建商用車企業需跨20億元投資門檻(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中國大陸工信部於10月18日在其網站發佈的《商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進入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提出,今後新建商用車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總額不低於20億元。

 

資料來源及時間:香港商報2010年10月19日
中國大陸工信部於10月18日在其網站發佈的《商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進入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提出,今後新建商用車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總額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自有資金不低於8億元,生產設施設備投資不低於8億元。此外,還需建立產品研究開發機構,且投資不低於5億元,相關儀器設備投資不低於1億元。規則擬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則》中的生產許可條件,新建重型載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應包括為整車配套的發動機生產。跨產品類別生產商用車整車產品的投資專案,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於15億元,企業資產負債率在50%之內,銀行信用等級AAA。
《規則》要求商用車企業的產能門檻為:重型載貨車不少於1萬輛,中型貨車不少於5萬輛,輕型貨車不少於10萬輛;大中型客車不少於5,000輛,輕型客車不少於5萬輛。
此外,《規則》還明確,輕型貨車、中重型貨車生產企業應具有整車、駕駛室、車架(底盤)、車箱/車廂的製造能力,並具備發動機、變速器、車橋等三大總成之二的製造能力。輕型客車、大中型客車企業應具有整車、車身的製造能力,其中製造類客車企業還應具有車架(底盤)的製造能力。
中國大陸工信部同日還發佈了《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進入管理規則》。《規則》指出,2020年底以前,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的許可條件應當與輕型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的許可條件一致。屆時達不到輕型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許可條件的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可轉產三輪汽車、專用汽車及零部件等產品。
根據生產許可條件,低速汽車中三輪汽車生產企業的註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與三輪汽車生產相關的固定資產不小於8,000萬元,產能不低於5萬輛,連續兩年的年生產量不得低於2,000輛。
低速汽車中的低速貨車生產企業,註冊資金不少於8,000萬元,與低速貨車生產相關的固定資產不小於1億元,產能不低於5,000輛,連續兩年的年生產量不得低於500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