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ota在墨西哥汽車年產量不足10萬輛,將可能無法續在墨國登記為墨西哥汽車生產廠商。據悉墨國法規規定,國外汽車生產廠商年產量超過5萬輛且投資金額超過1億美元即可登記為墨國汽車生產商。墨西哥經濟部向墨國聯邦法規改善委員會(Cofemer)提出建議,修正法規內容為只有於2012年在墨國生產10萬輛以上之汽車廠可於2013及2014年續登記為墨西哥汽車生產廠商。
墨國經濟部長Bruno Ferrari表示,Toyota於5年來在墨國汽車年產量均未超過10萬輛,依據該修正法令,Toyota不能登記為墨西哥汽車生產商。
Toyota公司表示,依墨國之規定在墨國汽車年產量只要超過5萬量即可,Toyota在日本發生大海嘯的2011年,在墨國之汽車產量仍為5萬1041量,應仍可續登記為墨國汽車生產商。
若Toyota無法登記為墨國汽車生產廠商,將可能損失其在墨12億美元之汽車銷售及3億7000萬美元之經銷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