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決定自2013年起逐年調低日本及澳大利亞整裝汽車進口關稅,至2016年將全面廢除(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

馬來西亞國際貿易暨工業部長慕斯達法宣布,馬國政府將自本(2013)年起,逐年調低日本及澳大利亞整裝汽車(CBU)進口關稅,至2016年將全面廢除。

 

 

馬來西亞國際貿易暨工業部長慕斯達法宣布,馬國政府將自本(2013)年起,逐年調低日本及澳大利亞整裝汽車(CBU)進口關稅,至2016年將全面廢除;馬國亦將檢討汽車國內稅(excise duty)之徵稅架構,但暫時未有調低計畫。由於本地組裝(CKD)汽車輛並未課徵進口關稅,因此不受前述降稅政策影響。去年整裝汽車銷量為8萬6,588輛,占馬國總汽車銷量之13.8%。

根據馬國與日本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闡明,自2013年起至2015年,馬國將自日本整裝進口車關稅逐年降低為15%、10%及5%,至2016年全面豁免進口稅。至大馬與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同期從澳洲整裝進口汽車之進口稅,則逐年降低至13.6%、9.1%及4.6%,2016年起不再課徵進口稅。

慕斯達法部長指出,馬國政府通過與東協國家簽署之東協自由貿易協定(AFTA),以及與日本及澳洲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FTA)開放國內汽車市場。2011年大馬從東協國家汽車進口量增加28.6%。

目前馬國政府對汽車徵收之稅務包括進口稅(30%)、國內稅(75至105%,視引擎容量而定)及銷售稅(10%),車價降低之主要因素,係基於馬國汽車工業自由化政策。由於國內稅為馬國政府龐大稅收來源,馬國正檢討國內稅之徵稅架構,以期在調降國內稅前,須尋找其他替代稅收來源。

馬國逐步開放國內汽車市場,並鼓勵國際車商使用大馬作為生產基地,將該國打造為本區域汽車製造中心,特別是節能汽車。由於本地汽車工業直接及間接聘雇35萬人,馬國政府每年從汽車稅務中可獲取70億馬幣(約合22.7億美元)稅收,短期間進口稅降低,將為該產業國庫稅收,汽油補貼及其他設施造成負面影響。

馬國汽車業者咸認為,由於偏高之國內稅占該國大部分車價之成本,加上部分東協進口汽車已獲豁免進口稅,因之前述稅務調降措施不會影響馬國汽車售價,須要繳付進口稅之整裝進口車,又以高檔汽車居多,不是一般民眾所能負擔,因此對該國汽車銷量不會帶來太大助益。

馬國汽車銷售價格在東協國家中排名第3位,僅較菲律賓及泰國車價為高。倘以擁車成本計算,大馬的汽油、路稅及保險較其他東協國家低,大馬RON 95無鉛汽油每公升售價僅1.90馬幣,泰國則為3.80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