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通過兩項潔淨能源汽車法案(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商務組)

美國8月3日加州參眾議會通過兩項鼓勵使用潔淨能源汽車法案。

 

美國8月3日加州參眾議會通過兩項鼓勵使用潔淨能源汽車法案。分別為SB286「綠貼紙計畫」(Green Sticker Program)法案和AB266「白貼紙計畫」(White Sticker Program)法案。
兩法案皆允許駕駛油電兩用(hybrid)、電力或天然氣發動的三類環保汽車,於任何時間在公路上使用共乘車道(carpool lane)。
由州參議員余胤良提出的SB286「綠貼紙計畫」(Green Sticker Program)法案,讓油電兩用汽車使用共乘車道,該法案為期3年,將於2016年底到期。
今年再提出類似法案SB286,延長通行期限3年,至2019年。新法案已在州參議會通過,州眾議會8月3日也投票通過。
南加州眾議員布倫斯(Richard Blooms)也提出類似的AB266「白貼紙計畫」(White Sticker Program)法案,讓電力發動的汽車及使用天然汽油的汽車,亦可使用共乘車道。「白貼紙計畫」法案原先由前州眾議員布曼佛特(Bob Blumenfield)提出,布倫斯提案延續這兩項潔淨能源汽車使用共乘車道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