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大陸全面實施第五階段標準 北京要求立即執行(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中國大陸環保部9月17日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第五階段標準全面實施日期為2018年1月1日,北京因已具備實施新標準條件,要求立即執行第五階段標準。同時鼓勵具備燃油供應條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實施。
 

 

中國大陸環保部9月17日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第五階段標準全面實施日期為2018年1月1日,北京因已具備實施新標準條件,要求立即執行第五階段標準。同時鼓勵具備燃油供應條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實施。
第五階段標準實施方案進一步突出“車、油適配”原則,輕型汽車自標準發布之日起可依據新標準進行形式核准;鼓勵具備燃油供應條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實施新標準。
北京市已解決低硫燃油的供應問題,具備實施第五階段輕型汽油車排放標準的條件,經中國大陸國務院批准,在第五階段標準發布後,立即廢止北京V階段標準,改為提前實施第五階段標準。
第五階段標準經中國大陸環保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與現行的第四階段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較,第五階段標準進一步提高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嚴格25%至28%、顆粒物排放限值嚴格82%,並增加污染控制新指標顆粒物粒子數量。
第五階段標準亦加強新車環保管理要求,將車輛排放考核里程延長一倍,提高車載診斷系統的排放控制功能要求,增加關鍵排放控制零部件(催化轉化器、碳罐)檢查要求,進一步改善車輛在用符合性檢查項目。第五階段標準排放控制水準相當於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輕型車排放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