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大陸乘用車和輕型貨車輪胎修改反傾銷期初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美國商務部於2015年3月26日對中國大陸乘用車和輕型貨車輪胎修改反傾銷初裁:本次修改將賽輪公司的傾銷幅度從36.26%修正為18.58%,單獨稅率企業的傾銷幅度從27.72%下降到18.99%。

 

由於對賽輪公司稅率計算錯誤,美國商務部於2015年3月26日對中國大陸乘用車和輕型貨車輪胎修改反傾銷初裁:出口商山東賽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Group Co., Ltd.)、賽輪國際輪胎有限公司Sailun Tire International Corp.)、山東金宇輪胎有限公司(Shandong Jinyu Industrial Co., Ltd.)、山東金宇國際公司(Jin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Seatex International Inc、Dynamic輪胎公司、Husky輪胎公司、Seatax PTC 公司,生產商山東賽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Group Co., Ltd.)、山東金宇輪胎有限公司(Shandong Jinyu Industrial Co., Ltd.):18.58%;單獨稅率企業:18.99%。美國商務部於2015年1月27日對大陸乘用車和輕型貨車輪胎作出反傾銷初裁,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本次修改將賽輪公司的傾銷幅度從36.26%修正為18.58%,單獨稅率企業的傾銷幅度從27.72%下降到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