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執政黨新國家黨國會議員沈在哲於本(8)月21日研擬將汽車稅課徵標準由汽車排氣量改為汽車價格之「地方稅法修訂案」。依據沈議員提出之「地方稅法修訂案」,購買非營業用汽車時,若汽車價格低於1,500萬韓元者,課徵汽車價格0.8%之汽車稅;汽車價格1,500萬韓元以上未滿3,000萬韓元者,課徵12萬韓元加上超過1,500萬韓元以上超額之1.4%;汽車價格超過3,000萬韓元以上者,課徵33萬韓元加上超過3,000萬韓元以上超額之2%。
沈議員表示,以汽車排氣量為課徵標準之現行汽車稅課徵標準係在50年前制定,無法反映最新汽車技術趨勢,超過6千萬韓元之電動汽車BMWi3,則因無法測定排氣量之緣故,歸類於「其他汽車」,僅課徵13萬韓元之汽車稅,而且進口車BMW520d(1995cc)之汽車價格較國產車SONATA(1999cc)貴3倍,但因其排氣量類似之緣故,課徵相同水準之汽車稅,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應依據汽車價格課稅。 |